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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基金申请者:

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08]65号函件)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类别及要求

此次申请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各类项目、专项基金项目、联合资助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各类项目以及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创新群体等各种人才基金项目。

请查阅《200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指南》以及有关申请办法,下载最新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格式(2009年申请书格式有变化,必须采用2009年1月1日后下载的申请书),各单位应安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单位管理系统,以便申请信息的统一管理。有关信息请到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下载。

二、申请者资格要求: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可直接申请以上各类项目。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可申请面上项目。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简称基金委)逐年加大青年科学基金的资助率和资助强度,欢迎符合条件人员申请青年科学基金。凡具有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未曾获得本基金资助,并且于2009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的青年教师均可申请。

3、申请人为在职研究生的,只能通过其在职的聘任单位申请,同时须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同意函应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明确规定:在读研究生没有申请资格。

三.2009年基金项目管理新举措:

1、受理时间截止日期提前到3月中旬。

2、限项规定有新变化:“申请者同期只能申请一项面上项目”变为“申请者同年只能申请一项面上项目”。

3、从2008年起使用新的学科代码,建议尽可能填到三级学科。

4、使用新的基金申请表格并按电子化方式受理申请,只需向基金委提交一份纸质申请书和电子文档;申请书的每份评审反馈意见将由基金委直接反馈到申请者提供的电子邮箱,被资助项目的计划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的填报和下载通过基金委信息系统会直接通知到负责人的信箱,所以申请者应提供固定不变的电子信箱。

5、为了提高公司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命中率,根据公司往年基金项目申报、校内评审及批准情况,今年采用学院评审和科研处评审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应是对未曾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申请者所撰写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科研处在3月3日-5日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邀请校内有经验的专家从内容上进行把关,期望能够起到切实帮助这部分申请者提高申请书质量的作用同时学院要从超项问题上进行把关,首先保证在学院内不会出现超项问题。

四、申报时间安排

1、2009年1月10日前各学院根据各自时间组织院内动员。要求各学院对本学院的动员情况做一个简单的情况介绍,并将请况于2009年1月15日反馈科研处;

2、2009年2月26日学院统一收集申请书草稿;

3、2009年2月27日各学院统一提交申请书(草稿一式一份)并附各单位申请清单到科研处;(附件:各学院2009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格式)

4、2009年3月3日-2009年3月5日,科研处对申请书(草稿形式审查和专家校内评审;

5、2009年3月6日-2009年3月9日,申请者对申请书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6、2009年3月10日学院统一收集申请书(正式);

7、2009年3月11日各学院提交申请书(正式)并附各单位申请清单到科研处;

8、2009年3月13日-2009年3月15日,申请书提交基金委进行超项检查;

9、2009年3月16日前,科研处统一向基金委提交申请书电子版;

请单位注意:请务必于2009年3月11日,将申请书(正式)一式二份和学院申报清单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统一交于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申报)。

五、《申请书》应填写注意事项。

1、撰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准确选择或填写“申请代码”、“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项内容。

2、申请书如有外单位合作者即被视为有合作单位,在纸质申请书上一定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3、申请书要求A3纸复印(复印后再签字,保证原件),命名格式为:2009年姓名基金申请书(如:2009年刘艳妮基金申请书),必须保证电子版和纸质申请书内容和版本号一致(否则,申请书会被筛选掉),请在最后一次检查保护后再正式打印上传的申请书(每一次打印时,申请书会提示当前打印的版本号)。

4、填写申请书时,请申请者务必在申请书里清楚填写所在二级学院名称,名称必须完整。

5、经费预算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实事求是,合理预算、细化预算,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批准预算执行,适应国家财务审计的严格要求;二是要遵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经费管理办法》。

(1)面上项目预算经费中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15%; 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预算经费中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10%;

(2)面上项目预算经费中劳务费小于等于为15%; 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预算经费中劳务费小于等于为10%;劳务费是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即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收入的相关人员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费用;

(3)管理费为5%;动力燃料费为5%;仪器设备费购买服务器的必须说明用途;

(4)用于项目研究的经费不得低于65%;

(5)2009年预算经费面上项目资助强度为30万-40万,重点项目资助强度为保持在160万-220万;

6.限项规定: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申请与承担(含参加)面上、重点、重大等类别基金项目的数量(不包括执行期一年及在一年以内的基金项目)累计不得超过三项;

(2)申请者同年(新修订)只能申请一项面上项目;申请者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当年申请及承担(含参加)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两项。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负责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一项,但参加项数不限;

(3)在研重大或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的主持人、课题负责人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参与者不得申请或参加申请新的同类项目。

六、申请者和学院应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学院在收集申请书时应按以下八点逐一审查后,统一上报科研处:

1、申请书不允许有保密内容;

2、核实申请书是否是2009年1月1日以后下载的;

3、纸质申请书是否和电子版的版本号是否一致;

4、有合作单位的申请书是否盖有合作单位公章;

5、面上项目的研究期限:2010年1月-2012年12月,研究时间为三年;重点项目的研究期限:2010年1月-2013年12月,研究时间为四年;

6、预算经费是否合理,参考经费预算应注意问题;

7、在职博士生(未取得博士学位的在职研究生)申请基金时,应在申请书中附上导师同意申报函,如未有高级职称者,应再附二封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8、确认提交的申请书是否签字,并保证提交申请书的是原件,不能是复印件。

9、确认申请书的真实性包括二个方面:研究成员是否得到本人同意并亲笔签字,申请人必须无条件提醒各成员关于限项的规定;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不允许有任何虚报、捏造的现象出现;如果在这方面出现问题,查实后将对相关人员重罚和通告并取消三年的申报权!

联系人:刘艳妮

联系电话:88202418,

电子邮件:ynliu@mail.xidian.edu.cn

科研处

200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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