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补充选拔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留学基金委08年12月份组织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补选工作。现将补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选类别:赴国外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二、补选申请对象:应届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一年级员工
三、补选申请人条件:年龄不超过35岁;获得国外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课程或待转博士生(即取得正式博士生资格前有一年的学习待转期)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推荐时暂不要求提交国外院校正式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的奖学金证明或足以支持学费的其它奖学金或助学金等证明。
四、补选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员工类)
其中留学单位可暂填意向留学单位,留学期限请暂按拟留学单位学制填写。
2.《单位推荐意见表》(学院签字盖章)
3.成绩单复印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
6.获奖证书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复印件
9.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含意向性,如无可不附)
五、补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2月11日前在网上(http://www.csc.edu.cn)报名系统报名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评审费500元。
研究生院